江小白商标争夺战拉下帷幕,江小白公司赢得商标
不久前,重庆江小白酒业公司官博发布声明称,公司于1月3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书,对第10325554号“江小白”商标案件审理终结,最高院判定江小白公司申诉成功。撤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京行终2122号行政判决;维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7)京73行初1213号行政判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011年,陶石泉与江津酒厂达成了合作意向,开发设计一款定坐落于年轻消费人群的纯粮酒产品。接着,陶石泉出任法定代表者的四川新蓝图商贸有限公司和江津酒厂关联公司重庆市江津区糖酒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2月20日宣布签署了一份《定制产品销售合同》。
据《中国知识产权报》报道,在那份销售合同签署前,成都格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从2011年12月19日起,相继递交“江小白”系列商标的申请注册。此后,有关商标转让给新蓝图公司,之后又都转到江小白公司名下。
近些年,江小白公司与重庆市江津酒厂(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江津酒厂)深陷了商标保卫战。自20113年刚开始,经历商标异议程序、商标异议复审程序、商标无效宣告程序。
2016年,经江津酒厂申请,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判决,宣布“江小白”商标失效。
接着,江小白公司不服气,提起上诉,本案经历一、二审。北京市委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支持商标评审委员会判决,驳回江小白公司的诉请。
经历七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为这事画上句号。

相关资讯
最新文章

推荐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