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公司起诉雷军获赔40万,自己人也不放过?
劲爆消息,雷军转行开始做汽车了,小米公司准备在汽车行业大干一场?
“雷军电动”一款小型电动汽车,标志也是小米的标志,你品,你细品!
而小米公司却不这么认为,小米公司认为其商标“雷军电动”侵犯了直接的商标权,构成不正当竞争,便将“雷军电动”告上法院,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及相关维权支出10万元。
小米公司称,该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智能手机、互联网电视及智能化生态圈基本建设的创新型科技公司,雷军先生是公司创办人及法人代表。现阶段,雷军已将其自己名字在商业中使用的权利授于小米公司。2012年,该公司注册申请了商标,对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而被告潍坊瑞驰公司生产加工的“雷军电动”系列电动车,在其车身显著部分使用了涉案标志,不仅侵害了该公司就雷军名字具有的商品化权,也使得消费者造成误认,从而构成不正当行为。
潍坊瑞驰公司在一审答辩称,其曾就涉案标志向商标局申请办理注册商标,但2015年8月被商标局判决未予申请注册后即停用,现涉案电瓶车已应用“R”商标。另外,该公司表达,该公司使用“雷军”是对公司使用“雷X”系列产品传统式的沿革,雷军二字做为名字,属于比较普遍的名字,全国性至少有6179个人取名雷军,该公司不同意原告的诉请。
法院了解状况后,一审判决潍坊瑞驰公司终止侵权商标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并清除相关危害,另外赔付小米公司财产损失及合理开支40万余元。潍坊瑞驰公司后提起上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维持原判,该裁定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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